根据《关于组织实施浙江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“十二五”规划建设项目的通知》(浙农计发〔2013〕68号),遂昌县人民政府《遂昌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防治动物疫情的传播,降低对环境的污染,为养殖户解决后顾之忧,同时也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;为从源头上遏制病死动物流向市场,有效控制动物疫情传播,杜绝病死动物污染环境,按照“统一收集、集中处理”的原则,今年遂昌县建成多个可移动病死动物收集点。
今后,病死动物可直接运到暂存点,进行冷冻处理,再由收集人员统一运往县处理中心处理。建立了“全覆盖、全收集、全处理、全公益”的“六有” (有专业机构监管、有专业企业处置、有专业人员从业、有专门车辆运输、有专项经费保障、有全社会共同监督)处理模式。 |